今天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些國家安全知識,快帶孩子一起學習! |
作者:宣傳中心 范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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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5 18:46 |
2022年4月15日 是我國第七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樹立國家安全意識, 自覺關心、維護國家安全 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其中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活動主題是“樹牢總體國家安全觀,感悟新時代國家安全成就,為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氛圍”。 關于國家安全的小知識, 你了解多少? 快來測試一下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我國國家安全領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極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領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本法所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下列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 (一)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二)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三)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 (四)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 (五)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77條明確規定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五)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此外,該條還明確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以上這些國家安全小知識你都掌握了嗎?談到國家安全,人們總覺得離自己太遙遠,也沒有多大關系。實際上,新時代的國家安全早已不局限于傳統習以為常的“小安全”,而是涵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網絡等多個領域,是一種名副其實的“大安全”。進一步說,國家安全關乎每個人的切實利益,與我們每個人的工作、生活息息相關。 一起來了解一些方法, 識別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來源:中國教育報 編輯:范瑋 校對:孟超 審核: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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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于: 2022-04-15 18:46 |